2017湖南衡阳县委宣传部选调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县委宣传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选调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其中网管人员1名、文秘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衡阳县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职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符合选调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挂号邮局、衡阳县电视台、衡阳县新闻网、“衡阳县宣传”官微、衡阳县手机报公布选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纪律要求等。
(二)报名。实行免费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日-5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委大院1栋4楼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电话0734-6811221;
3.报名方式:填写好《中共衡阳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包括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和签章),直接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报名。《报名表》可直接到衡阳县新闻网下载打印或者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领取。
4.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仅作查看)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三)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学历、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等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由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其参加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