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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金华市金东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6人】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及金东区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公告中所提及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jdhrss.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面向社会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7年5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岗位面向浙江省、全国范围内招聘(详见招聘计划);

(2)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口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的对象为:参加金东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金东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982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5月12日。

3、在2017年5月12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本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能报考。

5、定向、委培毕业生不能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5月12日8时— 5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人事考试网(qssy.zjks.gov.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12日8时—5月17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2,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缴费确认

时间:5月12日8时—5月1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qssy.zj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40元),并查询是否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对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5日—6月9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qssy.zj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②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岗位要求的“具有2年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④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由笔试、面试、实绩考核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折合分(其中大学生村官加量化积分考核评价折合分)从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2017年7月1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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