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福建厦门市思明区部单位招聘非编聘用人员公告【招25人】
因工作需要,我区部分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一)区总工会观音山职工服务站工会专干岗位2名:面向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和职工开展《工会法》、《劳动法》等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单位依法组建工会、组织职工加入工会;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做好职工的日常接访、帮扶、维权等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区总工会工会专干岗位5名:面向全区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和职工开展《工会法》、《劳动法》等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单位依法组建工会、组织职工加入工会;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做好职工的日常接访、帮扶、维权等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岗位3名(男2名、女1名):在基层司法所依法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人员岗位1名:主要协助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协助做好法律宣传活动和组织与策划、撰写法律援助信息、案例和其他相关材料;负责“148”、法律援助工作数据的统计和报表的接收与报送;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区民政局民政社会事务辅助人员岗位2名(男、女各1名):从事民政社会事务辅助工作,做好窗口服务、民政民生工作事务、群众服务以及民政日常工作业务,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区教育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1名:负责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区就业管理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岗位3名:主要从事就业窗口业务办理及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本区就业与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它工作。
(八)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岗位1名:协助做好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及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档案管理辅助人员岗位1名:从事流动人员档案辅助管理,协助做好本单位党支部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区妇幼保健院医师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区妇幼保健院医学检验人员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协助开展医技科检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区妇幼保健院护理人员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从事护理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台咨询服务人员岗位1名:从事检测委托受理及业务咨询、公共卫生事件接报、检测样品接收与录入、检测报告发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人员岗位1名:从事食品、水质等常规理化卫生指标的检测;按认证/认可要求完成各项检测任务,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生物防控人员岗位1名:从事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疫源地消杀、消杀器械和药物管理、爱国卫生等任务,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厦门市户籍。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思明区所属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军人随军随调家属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7年5月3日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中国海峡人才市场(www.hxrc.com)、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0592hr.gov.cn)、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全区统一笔试时间)。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请在报名期间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2892062)。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③军人随军家属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
件由厦门市警备区政治部干部科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6332222);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人社局军转处(联系电话:5366535)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
2017年5月3日—5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4.报名地点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未通过的,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