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一、计划及职位
遴选计划为1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其他条件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2013年12月17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8日-1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2—2),联系电话38166119。
提供资料:《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区(县)及以下机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科级干部由当地组织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材料(包含党员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二)考评和考核。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评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评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体检人员根据考评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
(三)体检。
体检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市委编委会审定。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党组集体研究正式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编委会审定。
(五)公示和调动。
拟遴选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人事科38166486;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人力资源开发科38166119。
附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