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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德清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1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7年县部分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65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 7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一致,详见《计划表》。专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2017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8日,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9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人员在2017年6月7日-6月9日上网(www.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为不具备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笔试科目及时间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因岗位特点,新闻中心、城乡规划所等岗位须加试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可在2017年6月下旬通过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其中:需专业考试岗位按笔试成绩的20%与专业考试成绩的40%之和从到低分按上述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6、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可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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