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崇信县纪委考试公告【招4人】
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根据县纪委编制空缺情况,本次计划公开招考工作人员4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各乡(镇)、县直部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科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符合《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5月19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大学及以上学历;
6.年龄31周岁以下(198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纪处限未满的;
3.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应该回避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121323)
报名要求:
1.本人填写《中共崇信县纪委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具体岗位和从事工作);
2.提供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相关资料;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准予参加招考,招考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考察四个环节,资格审查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20%。
1.资格审查: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加2分;审计、财会类专业加2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加2分。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3.面试。面试人选按资格审查分、笔试成绩两项之和,由高到低按招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
4.考察。考察人选按资格审查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项之和,由高到低按招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采取调阅档案、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结果量化为分值,满分100分。
5.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资格审查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招录人选。
6.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和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2.招考过程中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解释。
原标题:关于中共崇信县纪委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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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信县纪委 中共崇信县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