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醴陵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告【招2人】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决定在株洲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数量
综合文秘2名
二、报名范围
株洲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2、32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或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4、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1.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6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醴陵市委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市委市政府大楼六楼)。
3. 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他人代报。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可登录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liling.gov.cn/)下载表格填写,并按要求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4.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为确保选拔质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拔人数应达到4: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选拔人数。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到醴陵市委办绩效考核办(市委市政府大楼六楼)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
3、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市委办公室将对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折合总分为100分。
5、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和笔试。
七、考察与试用
1、差额考察。
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3名为考察人选。醴陵市委办将派出3名以上成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形成丰富详实的考察材料向醴陵市委办公室主任会议汇报。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醴陵市委办公室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2、试用。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及职位要求,醴陵市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跟班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满后,市委办公室综合考试、考察和试用的具体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将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绩效考核办,联系电话:23284223 23289698。
原标题: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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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