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柯城区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柯城区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浙人发〔2008〕170号)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1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社公〔2014〕6号)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衢州市柯城区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考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务必仔细阅读):
一、招考计划
2014年柯城区计划考录公务员21名,其中区法院法官预备人选4名、区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2名、区司法局直属所4名(含面向柯城区大学生“村官”考录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1名。
具体考录机关(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或于2014年1月20日以后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www.kcrlsb.com/)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柯城区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2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考录计划中部分职位对户籍、生源有特殊要求的,按考录计划执行。
上述人员中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区法院法官预备人选和区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柯城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具体对象为:参加柯城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下同)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柯城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大学生“村官”所涉及服务期、离岗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2月7日。
3、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考录公务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公务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