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成都市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成都市2017年度定向乡镇招录选调生
资格复审、面试安排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成都市2017年度定向乡镇招录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省委组织部《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网址http://xds.gcdr.gov.cn)。
(二)时间:2017年6月9日9:30—14:00。
(三)地点:成都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机关第四办公区C座30106会议室。
(四)已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材料
1、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贴上照片);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其它材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要求: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党员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
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及区(市)县委组织部印章。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要求: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时间等内容。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和区(市)县委组织部印章。
(六)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
二、面试安排
(一)时间:2016年6月11日9:00开始。
(二)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三)注意事项
面试考生请务必于6月11日8:00前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过时后果自负。
三、其它事项
所有考生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61886092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