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招聘4人简章
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系泰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见附件1);
(五)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6日以后出生)。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邮件报名、邮件回复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09:00-6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6月6日11:00-6月9日16:00
报名人员从泰安市网站上下载《2017年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需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至taian8626777@126.com(登记表、照片均以附件形式发送,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且为不小于20K 的JPG格式)。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程序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看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泰安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2017年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6月6日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正常毕业)。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费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泰安网站上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