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四川广元市选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报考广元市2017年度选调生相关职位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9日(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017年6月10日(周六)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市委综合楼4楼市委组织部第二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准备资料
(一)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A4纸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学生证、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中共党员出具院系党总支证明材料,须写明入党时间;获奖学金、省级“青马工程”培养对象、省级“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团干部”出具相应证书、奖状或党委组织部证明材料;学生干部出具任职文件、聘书或党委组织部(院<系>党总支)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院系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须写明入学时间、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任职文件或经县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审核盖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须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及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证明,由县区组织部(人社局)出具,内容须写明入党时间。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特别说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调剂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四川大学生选调网公布为准。
咨询及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39)3265756。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