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招25人】
为加快长春新区建设发展,加强长春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一门式、一张网”政务审批服务工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窗口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招聘政务服务窗口合同制工作人员25人。招聘范围为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聘用人员管理方式及工资待遇
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为劳务派遣企业身份,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长春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聘用期两年。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基本工资26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按80%开资。不发放新区管委会根据绩效考评工作规定确定的绩效奖金。
上述招聘人员不得通过选调方式调入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长春高新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用人单位派人负责报名事宜。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3055号一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 :0431-89689478。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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