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海县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中国共产党宁海县委政法委员会拟面向宁海县范围内招聘1名法学会文员(劳务派遣形式),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工作认真,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没有受过党政纪(纪律、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未参加邪教组织。
2、法律专业或文秘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宁海县生源或常住户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含电脑操作),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义务。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6月8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气象北路778号)二楼206宁海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退伍复员军人需提供退伍士兵(官)证及复印件1份。以及其它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录用办法
笔试写作、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各按50%比例计入总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1名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其他编外用工。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宁海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
本公告由中国共产党宁海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67051072; 联系人:鲍老师。
原标题:中国共产党宁海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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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宁海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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