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中区委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06]4号)有关规定,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0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科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户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须为苏州市户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日后出生),且户籍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2日后出生),且户籍须在苏州市(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8年3月2日后出生),报名者的学历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为准。
(四)2014年7月1日将毕业的人员和2013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尚不能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夫妻另一方、父母户籍符合岗位户籍要求者),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3月2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3月2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能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的,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责任编辑:李明)
-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珙县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用人员的公示
- 2024湖南湘西州吉首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审查公告
- 三台县关于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总成绩、体检结论及拟聘人员公示
-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的公示
- 2024年郑州巩义市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 2024河南警察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政治考察公告
- 2024湖南省岳阳市审计局补充招聘3名政府雇员公告
- 2024广东茂名市电白区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
- 2024海南东方市纪委监委信息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告
- 2024重庆万州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