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桂林市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桂林市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总分〔+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冯昀熠等2057名考生进入面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时间:考生应在2017年6月10日至6月11日进行验证,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可乘坐22路、23路公交车在西门桥站下车。
外地(桂林市辖区除外)考生可在面试前2天(6月15日至16日)进行验证(地点: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考录科,桂林市环城西二路71号西楼4楼)。
复审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职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或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人员,均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面试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