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长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75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5名,其中全额编制教师87名,差额编制卫生系统工作人员28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标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60名,其中教师13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22名,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全日制医学硕士研究生报考卫生系统除中医外专技岗位的免笔试,不受指标限制,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具体岗位详见《长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未满35周岁(1999年6月30日以前至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专技岗位人员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退休年龄十年以上(男: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都可报考;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报考乡镇卫生院不受学历限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体详见《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山西省2017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7、户籍不限;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说讲课)、体检、政审考察、办理聘用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人事考试网、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长治日报》、长治县政府网、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长治县电视台、长治县党建网、《今日黎都》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网址为:(http://www.czxrs.gov.cn)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6月22日8∶00至6月28日24∶00登录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按网络提示同意承诺书条款后提交报名申请(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需提供承诺书打印件并签字确认,一经聘用,承诺书将装入本人档案),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载明学段学科与报名登记表填写一致,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一经聘用将以报名登记表信息确定相关待遇,比如:兵役、乡村医生、有缴纳过保险的工作经历等,未实事求是填写的聘用后不予认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17年6月30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