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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招50人】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是广州市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职业病防治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医院始建于1970年,并先后增挂三个牌子——包括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广州市化学中毒救援中心。是广州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也是中山大学等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设有天河总院、广园分院、白云山康复部,核定事业编制915名,编制床位数633张,4万多平方米业务用房。

该院地处黄埔大道西(中山一立交旁)、与广州新城市中轴线、中央商务区(CBD)珠江新城、天河城相毗邻。现有员工近千人,专业技术人员近700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高级职称130多人,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职业病及中毒临床科、中医科、理疗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等27个专业科室,5个辅助科室和5个职业卫生业务科室。医院以重点专科为龙头,带动全员业务发展,将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骨科、血液科、职业健康监护中心作为重点专科,其中职业健康监护中心作为广东省医学重点专科,拥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职业环境与健康效应实验室等,是通过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证”的市级医疗机构,是市民广泛认同的中毒救治中心,华南地区第一例水中分娩婴儿诞生地。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17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应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省政府第139号令等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符合:

(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显示已就业者除外)。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将在2017年底前毕业或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其他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市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日8:00至2017年7月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gzmed.gov.cn)中链接到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在“应聘者入口”注册用户名后登录,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

4、报名需上传附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已未领证者,上传成绩单或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代替);

(5)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岗位不要求英语等级者请写说明上传);

(6)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须上传)。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件。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7年7月18日8:00至2017年7月21日17: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内容要求参加笔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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