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省长治市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7年选调高校毕业生考试公告》的要求,2017年山西省选调高校毕业生长治市资格复审工作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长治市委组织部负责报考本市考生的资格复审。
2、时间:资格复审定于2017年6月26日至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2266室(长治市长兴中路305号)。
4、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1、《山西省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在校期间获得的院系及以上奖励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院系出具的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的证明(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须明确入党时间)。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长治市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0355--2022408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7年山西省选调高校毕业生长治市资格复审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