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乌鲁木齐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90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2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安排
2017年乌鲁木齐市“三支一扶”计划分配沙依巴克区10名、高新区(新市区)15名、水磨沟区7名、米东区38名、达坂城区15名、乌鲁木齐县5名,招募对象为新疆户籍择业期内(2014年至2017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未就业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期限2年。具体招募时间安排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0日)。面向社会发布201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明确招募相关事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
2.报名笔试(6月11日至7月20日)。各区(县)人社局要通过“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http://www.xjggjy.com/填报拟招募岗位,并审核;招募岗位确定后,组织毕业生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网址同上)填报个人信息,并审核。组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考试,从到低分按计划名额的1:1.5进行招募。
3.信息上传(7月29日至7月31日)。各区(县)统一报送《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按照考试考核的名次进行排序)、报到证原件和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等相关材料,同时,由专人负责将本区(县)“三支一扶”招募数据按计划数上传到人社部管理信息系统。
4.体检(8月5日至8月15日)。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组织对自治区审核通过的大学生进行体检。
5.岗前培训(8月16日至8月30日)。集中组织体检合格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6.上岗(9月1日)。举行新招募大学生出征仪式,统一组织上岗。
7.信息更新(11月30日前)。各区(县)将2017年服务期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8.申报岗位需求计划(12月30日前)。组织基层用人单位通过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填报2018年岗位需求计划。
9.补录(2017年3月31日前)。如有空岗,各区(县)人社局要按照“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的条件和标准及时补录,并在2016年12月25日前和2017年3月31日前,将补录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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