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阳信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政策落实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阳信县户籍,1978年以来我县接收的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再就业愿望,安置后未上岗、或已失业、或在困难企业待岗,均可参加招聘。 已经参加前二批选岗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岗位设置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设置。由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县、乡用工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予以公布。
2、公益性岗位待遇。公益性岗位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7年每月1470元),社会保险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2017年7月10日至26日,原接收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汇总本部门报名材料;2017年7月27日至30日,原接收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将本部门报名材料报送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县人社局二楼208室)。
报名材料:《阳信县2017年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退役士兵个人档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1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7月31日至8月10日
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对自愿报名应聘专项公益性岗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阳信县民政局、人社局服务大厅和官方网站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初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各原接收单位主管部门领取本部门初审合格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和学习资料,并公示招聘岗位及数量。
(三)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以学习资料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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