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德宏州招聘事业单位非技能测试岗位考生资格复审须知
一、非技能测试岗位考生资格复审的对象
根据《2017年德宏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考生综合成绩确定人选(考生在笔试中有考试违纪或有一门缺考的,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考生综合成绩并列且民族类别、学历等条件相同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后,对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结构化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进行通知。
二、非技能测试岗位考生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州、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组织实施。
三、非技能测试岗位考生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8月14日至8月15日下午18时 。
四、非技能测试岗位考生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
1、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原件(2017年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件正在办理的,可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要求为德宏户籍生源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学籍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证明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2、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如考生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虚假信息,组织实施招聘的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其他要求
1、考生需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参加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
2、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个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证明材料需由本人签名按手印(材料可传真)。
原标题:2017年德宏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技能测试岗位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须知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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