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夹江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2人】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乐人社发〔2012〕84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夹江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附件2《夹江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考核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如: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为“护理”, 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为“护理(涉外护理)”,由于专业名称“护理”完全一致,可以报考。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