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成都金牛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人】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 4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金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7年8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成都市金牛区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4.委培、定向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8月31日00:00至9月6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8月31日09:00至9月7日17:00。
网上缴费:2016年8月31日09:00至9月7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9月14日至9月16日。
笔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金牛区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金牛区卫计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9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房间)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核对校验时使用;并于2017年9月14日至1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应聘资格条件相符。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9月8日通过成都市金牛区政务信息网(www.jinniu.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9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