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永州市委办公室选调5名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各县区委办公室,管理区、开发区党政办、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5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人数
(一)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二)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处工作人员:2名。
二、公开选调条件
所有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且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含称职),身体健康,同时需要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材料起草能力(报名时必须提供起草或发表的正式文稿)或专业岗位技能,具体选调条件分别如下:
(一)市委办公室(3人)
1.督查岗位(2人)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从事市直机关、县区委办公室,管理区、开发区党政办工作两年以上;
(5)科员;
(6)身体健康。
2.载体销毁岗位(1人)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市财政列支的市直、冷水滩区、零陵区政法专项编制;
(5)科员;
(6)身体健康。
(二)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处(2人)
1.文秘岗位(1人)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市直机关或县区委办、管理区开发区党政办从事文秘工作两年以上,中文或法律类专业 ;
(4)科员;
(5)身体健康。
2.财务岗位(1人)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2)财会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市直机关从事财务工作两年以上;
(4)科员;
(5)身体健康。
上述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间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2日至6月6日。
2.报名地点:市委办政工室(市委办公大楼四楼417室)。
3.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市委办系统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⑤党员身份证明; ⑥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⑦本人参与起草的公文、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文章3-5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市委办载体销毁岗位、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岗位可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委办公室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采取业务知识、命题作文等方式,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四)面试。根据笔试的成绩,按公开选调职位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
(五)体检。按笔试、面试成绩折算的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交市委办室务会研究,综合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
(八)公示。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不属实的,安排到市委办系统有关岗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十)调入。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四、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委办政工室负责解释。请各县区委办公室,管理区、开发区党政办,市直相关单位积极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进行资格初审。请各单位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同志报考,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在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对参考人员给予关心和鼓励。
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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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