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长春新区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人员公告【招49人】
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建设体制先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新区,根据工作需要,长春新区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长春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共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49人,其中:市住房和房地产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服务大厅招聘30人,市国土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招聘9人,新区管委会及所属4个开发区管委会统计部门招聘统计专干10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6日及以前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7年9月6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长春新区人事部门及长春新区所属相关开发区人事部门组织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3055号一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 :0431-89689478。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长春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由长春新区人事部门及长春新区所属开发区人事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在笔试和面试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有悖诚信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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