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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浙江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公告【招12人】

因工作需要,2017年下半年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大江东)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8家事业单位推出12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7年下半年度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范围对象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7.须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①大江东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②大江东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2)具体岗位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为准。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9时—2017年9月20日下午17时。

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的“2017年下半年度杭州大江东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栏目,注册并完成诚信确认,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40k以内,不小于300×215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9月20日下午17时—2017年9月22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的专业条件参考《2017年杭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杭州市“招考政策”栏目],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查询及改报

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时—2017年9月25日下午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下午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17年9月26日中午12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时-2017年9月27日下午17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为8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职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通过资格初审后,在2017年9月27日中午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1-82987177,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含在杭高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以2017年9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变更,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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