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临沧市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为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临沧市考录公务员(不含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全市资格复审时间统一安排在2014年6月9日(星期一)至11日(星期三)完成。
二、复审地点
报考市直部门(含省管单位)的考生到市直招录部门政工(人事科、办公室、综合科)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县(区)的考生按管理权限到各县、自治县、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公管股)、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公务员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
三、复审组织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自治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和市直各招录部门负责组织。
四、复审所需证明资料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
2. 2014年毕业生如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名推荐表(只要国民教育毕业生均使用该报名推荐表)。由于没有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考生必须签署在考察开始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书,并按时提交验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则要求必须持原件审核。
3.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满已到机关、事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属于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在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定向招考“四个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服务证及相关证明
1.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大学生村官服务满两年即可享受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服务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2.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3.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