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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池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公告【招81人】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精神,现将2017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6届、2017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毕业生。

二、补录计划

2017年我市补录基层特定岗位人员81名,具体计划见补录简章(附件)。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10月12日至10月19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网络报名、缴费。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区)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二)11月4日上午,全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场设在池州市城区。

(三)12月15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递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10月17日16:00时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18日16:00时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0月19日16:00时前按规定通过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45元/科,合计90元/人。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于11月1日-3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11月1日-2日工作时间,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办理减免笔试费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池州市区(详见准考证)。

考生进入考场须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职业能力测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纸上指定位置作答。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池州人才网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系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执行。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566-2030157

(二)考务咨询电话

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566-3211905

(三)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人社局派出纪检组:0566-2020581

原标题:池州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池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岗位简章.xls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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