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合肥市庐阳区比选择优选配副科级领导干部初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庐阳区比选择优选配副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比选择优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初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为进一步扩大民主,比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做好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好中选优,把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比选出来。
二、工作程序
初选工作分为量化评分、民主测评和确定面试人选三个阶段。量化评分成绩、民主测评结果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报名人员初选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量化评分
1、制定量化评分表。区比选办研究制定初选量化评分表。量化评分满分100分,评分内容分为基本条件、学历学位(职称)、任职时间、领导岗位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及近三年受表彰情况等6个方面。
2、讨论决定评分标准。量化评分表提交区比选择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3、进行量化打分。区比选办依据初选工作量化评分表及人选提供相关材料,分析比较人选的综合素质、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年度考核情况等进行量化打分。
(二)民主测评
1、准备测评工作相关材料。区比选办准备初选阶段人选花名册、个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材料及民主测评的相关表格。
2、开展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实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
(三)确定面试人选。根据量化评分成绩与民主测评结果,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的初选综合成绩,经区比选择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有关要求
1、严肃组织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不准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单位党组织要严格审核把关,全面、客观反映和提供报考人员真实情况,不准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严禁拉票行为,不准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中给予关照。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坚持公开透明。初选的量化评分和民主测评环节的成绩及初选结果均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初选工作实行全程记实,每个人选的比选过程均有据可查。参加人员如对初选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单位党组织申请,由单位党组织到区比选办集中查核。
原标题:庐阳区2017年比选择优 选配副科级领导干部初选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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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比选择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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