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丽江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招2人】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丽江市总工会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丽江市总工会拟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其中贷免扶补工作人员1名,帮扶中心工作人员1名。1、须具有较好的电脑操作能力和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熟练相关财务、工资方面的政策并能熟练运用分析处理问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审查
(一)户口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是丽江市户口。
(二)招聘对象:符合下列对象之一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资格
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7日
报名地点:丽江市总工会法律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彭改行
联系电话:0888-5396281 18869059449
四、面试、体检
由丽江市总工会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通过人员,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2000元/月,不含五险(五险另行购买)。公益性岗位聘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双方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满两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原标题:丽江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丽江市总工会
2017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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