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甘孜州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含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43人】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府发〔2009〕5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于2017年11月21日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举办甘孜州事业单位(含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场考核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143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其中:
州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县(市)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1名(详见附件1);
其他州属事业单位37名(详见附件2);
其他县(市)属事业单位89名(详见附件3)。
二、招聘会时间地点
(一) 招聘会时间: 2017年11月21日(09:00—16:00);
(二)招聘会地点:成都市小南街99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采取应聘人员直接向各招聘组报名。双向选择,直接考核审查、现场签署拟聘协议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求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习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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