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永州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招2人】
为进一步加强市委核心智库建设,努力参谋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市编委办《关于设立市委政研室信息中心等事项的批复》(永编办发〔2017〕1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拟面向永州市范围内(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公开选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将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的原则;坚持“择优、适用”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人数
文字综合工作人员2名。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5.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至2017年10月),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党刊编辑工作经验和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9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1月11日、12日为双休,不上班)。
2.报名地点:市委政研室综合科(市委办公大楼827室)。
3.联系人:吴姗珊 8358143 13617462333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市委政研室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⑥提供本人参与起草的公文、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稿5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选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采取命题作文等方式,测试文稿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