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江阳区公务员考调公告【招40人】
为江阳区聚集和引进人才,现将江阳区2017年下半年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调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职位、名额及要求
1、本次公开考调岗位34个考调人数40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江阳区2017年下半年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调岗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
2、考试比例:201701-201716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201717-201734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报考职位的招聘人数。
二、关于公开考调的条件
(一)公开考调的对象和范围
全省范围内与职位要求相应有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开考调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报考要求: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4、年龄:1979年12月15日—1999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区县组织或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6、报考者为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的,报名时需提供放弃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
7、江阳区外参加考调者需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符合所在地对调出条件的规定;江阳区内参加考调者需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两年。区外、区内参加考调者近三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个别岗位对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江阳区2017年下半年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调岗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
8、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考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等事项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管股(江阳区星光路4号6楼)。
报名材料:考调报名资格审查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意报考证明、个人年度考核表等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收复印件。报名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1份报名材料。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江阳区2017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或《江阳区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到区人社局六楼事管股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成绩计算: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60%。
3、201701-201716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进入面试;201717-201734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进入面试。
4、形不成竞争岗位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结构化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
5、依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考调人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考调人数1:2比例进行差额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核组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考调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angy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考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考核、审查等过程必须纪检人员在场参与。
(四)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621
监督电话:0830-3104484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正式的考调人员遵守江阳区对服务期的规定。
(三)考试信息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目的“人事招考”栏下设的“其他考试”栏公布(http://www.jiangyang.gov.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江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调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原标题:关于江阳区2017年下半年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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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下半年江阳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调岗位需求情况表.xls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