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21人公告【招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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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及《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市技师学院招聘专业实训指导人员11名;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14年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但未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4年11月24日,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大连市人才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发布《2014年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7日—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102房间(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四)报名要求
报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申报岗位要与技能条件一致。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提交材料
1.《大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实训指导人员报名表》1份或《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用A4纸下载表格后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4.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 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六)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缴费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50元。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考务费。
(八)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4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持本人身份证和2张近期1寸免冠证明照片(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到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102房间(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不按时参加笔试和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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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