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盐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招50人】
根据《2015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盐城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15年盐城市计划选聘5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男性30名,女性20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比例不低于80%。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响水县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滨海县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阜宁县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射阳县8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3名;
建湖县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大丰市11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5名;
东台市10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4名;
亭湖区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二、选聘对象
1.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盐城生源的江苏省外高校毕业生需为本二及以上高校毕业。
2.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
4.如期毕业;
5.身体健康。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上传有关信息和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等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在江苏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二)报名时间
有关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3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4月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4月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的报名人员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费并进行确认,缴费确认后,方可被列为参加笔试人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名人员不能同时报考我市两个及以上的县(市、区)职位,但可以填写服从市内调剂;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盐城市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