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中共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选调3人公告
为吸纳人才,充实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事业人员,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此次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宣传文秘岗位事业人员3名。具体要求详见选调简章。
二、公开选调范围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选调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并须本人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团结合作意识强,敢于担当,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3月20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和其它选调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
4、属工勤人员的;
5、不宜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选调对象及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报名表可通过红色扎西网、昭通纪检监察网、昭通市人力资源社会网下载)。
2、报名时除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报名者相关工作年限及报名者所在单位编制性质的证明。
3、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至4月2日。
4、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昭阳区公园路45号)。联系人:罗美;电话:0870-2123213。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此次公开选调不再进行。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综合写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2015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纪委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考官由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纪委有关人员中抽取3人,从市纪委以外的人员中抽取4人,共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