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新蒲新区招聘研究生公告【26人】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10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结合我区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6 名充实到区属事业单位。为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热爱招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9日-1997年4月8日出生)。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
1.现场报名:定于2015年4月8日—10日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进行(遵义市第十五中学往遵义方向沿326国道500米)。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10日前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完善并发送至996119363@qq.com邮箱报名(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085059185)。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含电子档);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表》备注栏的要求提供。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应由报考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对相关信息负责。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新蒲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当场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在4月12日前完成并由工作人员将审查是否通过结果电话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面试时将相关材料带来验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如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9点开始。
面试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新城大酒店。
本次招聘由于面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需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结构化面试、沟通交流等形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已经报名的考生请按时参加面试,不能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考核当场告知考生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在新蒲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后如出现某岗位拟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新蒲新区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举报电话:
0851—27708129(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 陈宏)
0851—28655667(新蒲新区纪工委新蒲新区监察局 陈万举)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我区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在我区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我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遵义市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851-27708129。
(四)考生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需保持24小时畅通,且不要更换,如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未能及时通知招聘相关事项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简章由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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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统战人事处
2015年4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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