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荆门市政府研究室遴选2人公告
一、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市政府研究室副科级干部2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文字写作能力,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德才表现好。
2、参加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现任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或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干部(科员任职时间计算至2015年4月17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0日上午9:00— 4月17日下午5:00。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2015年市政府研究室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县直、乡镇机关班子成员报考需经县市区党委同意),集中报市公务员局职位职责管理科。
3、资格审查 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市公务员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和资格的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少于5∶1的,相应减少遴选计划。
4、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
6、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考察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比例确定。考察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并对考察对象进行“两项公示”(思想工作小结和干部简要情况)。
7、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召开党组会,研究拟录用人选,呈报市公务员局。
8、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
9、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原标题:2015年度荆门市政府研究室公开遴选副科级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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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公务员局
2015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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