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遴选公告【招15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重庆市巴南区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有13个单位遴选15人,具体职位见《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巴南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各级机关(均不含巴南区)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的人员;其中报考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和“检查业务”岗位的不含本市检察系统在职人员。无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单位遴选职位为科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附件3)执行。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4月28日。即生于1979年4月28日及以后的为35周岁以下;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转任)后即构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处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分类别分职位进行。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巴南人才网(www.cqbnrc.com)等相关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1寸近期登记照1张(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9:00至4月29日18:00。
2.资格初审。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参加遴选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务必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笔试、复审等以后程序。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2015年5月6日9:00-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与遴选单位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申论》,满分100分。
2.成绩公布: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的次日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址(www.cqbnhrss.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2015 年5月9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