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池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池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面试(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对确定为面试(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5月17日—19日。为复审工作效率,不同职位的考生尽可能按以下日程安排参加复审,若有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5月19日。
1、5月17日: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
2、5月18日:乡镇公务员职位资格复审;
3、5月19日:其他职位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池州市人事服务大厅(地址: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录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录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的,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属于党校系统的,应由市级以上党校出具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截止 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