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淄博公安机关拟录用公务员领取录用通知书及报考合并职位考生集中挑选单位的
有关考生:
我市2011年公安类公务员录用公示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1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2011年淄博市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和《2011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组织对113人所报2011年淄博市各级公安机关合并的职位进行集中挑选,同时组织 123名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填写有关表格,并现场发放录用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挑选分配原则及要求
1、此次合并职位挑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纪委参与全程监督,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2、报考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合并职位的考生,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挑选单位。
二、时间、地点安排
1、集合时间:2011年9月17日(星期六)上午7:00前;正式挑选时间为7:30。
2、集合地点:淄博市人才市场(淄博义乌商品城西邻,淄博市水文局一楼)。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挑选单位者,须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其他人不得代替。如有特殊情况,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由考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2、挑选时,按所报职位分组进行;挑选顺序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挑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3、挑选时,允许考生作短暂思考,时间不超过1分钟。
4、正式挑选时间开始后,迟到考生依次挑选所剩余的职位。
5、考生每人需准备近期小2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并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查询本人笔试各科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最后总成绩,以备填表使用。
6、报考合并职位的考生挑选完单位后,根据本人所挑选单位和报考职位,现场填写《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其他不参加二次挑选职位的考生,直接在现场领取《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填写完毕后,交现场工作人员保存,并领取录用通知书。
淄博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