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试验区内所属县(市、区),以及国贫、省贫县(市、区)等艰苦边远地区的部分乡镇职位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本公告、《报考指南》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