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13、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1)招考职位设定专业为某个或某些专业的,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报考;
(2)招考职位设定专业为某个或某些类的,则《指导目录》中,相应学历某个或某些类所包括的所有专业考生都可报考;
(3)招考职位设定专业为“××学科门类”的,则《指导目录》中学科门类的所有专业都可报考。
(4)招考职位不限制专业的,各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
(5)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招考《指导目录》的,参考执行《指导目录》。
(6)非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名称未纳入《指导目录》,参考执行《指导目录》。
(7)考生不能用专业方向报考。例如,考生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考生所学专业方向,该考生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职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职位。
14、能否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
辅修的第二学位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15、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2014年以前(含2014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6、“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满两年。
17、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8、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5日(含)至1998年3月25日(含)期间出生);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我省公务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5日(含)至1998年3月25日(含)期间出生)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个别职位对报考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年龄规定。
19、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级)是否可以报考法检系统法官、检察官职位?
答: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级)适用于全省各个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级、 C级)适用于我省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法官、检察官职位;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级)又获得本科学历的,适用全省各个法官、检察官职位。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考工作。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