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四川眉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现将我市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眉山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部队驻地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其中:仁寿县的在县行政审批局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注意事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如需咨询,请参看(眉山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详见附件1,对应咨询。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申请认定高中、初中层次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的流程按照各区县教体局(行政审批局)通知或公告办理。
(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以下流程办理。
1.网上申报时间:9月13日8:00至10月14日18:00;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所需提交材料,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提示要求为准。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4.体检
申请者自行下载(附件2),贴好照片到本机构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详见附件3 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鲜章等在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报告需在网上报名时扫描为PDF完整上传至指定位置,体检报告由本人保存。
5.上传材料补充说明
(1)上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2)上传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
6.网上确认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在线确认的方式,不用现场提交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1)网上确认时间
9月30日9:00至10月15日18:00
(2)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7.领取证书
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后,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请注意核对网上填报信息“通讯地址”栏是否正确,我们会以配送的方式将你的证书投递到所填地址,如地址有误请于网报结束前修改。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本市各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和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加工作QQ群(81112597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8-3819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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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认定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名单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眉山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s.gov.cn/info/5471/1171950.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