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和法检书记员工作职责有何区别?聘用制还有考编机会吗
一般情况下,聘用制书记员的考试不纳入公务员考试系统中,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不占用任何编制。
检察院书记员: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法院书记员: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其实聘用制书记员虽然本质上属于司法系统的人员,但他们是作为法院、检察院系统一个特殊群体而存在,他们属于非编制人员。不管是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都没有,也就是俗称的合同工。
也正是因为书记员是合同制的,所以他的固定性不高,人员流动的情况较大。大部分地区在进行书记员招聘的时候,会有最低服务期限的限制。
如果你的服务期限到了,想考公务员,单位只要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就可以备考啦!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