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石河子大学第一阶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41人)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2024年11月10日-11月11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石河子大学招聘系统站内消息查看结果,或电话咨询所应聘单位审核结果。
(三)笔试
1.报考学工部辅导员岗、计财处专业技术岗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地点为石河子大学,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实操/面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四)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通过各单位考核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环节,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各单位通知,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人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对拟聘人员的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表现、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的考察。
(六)公示
石河子大学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shzu.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聘用。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最低8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到时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监督
石河子大学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3-2058019
九、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石河子大学主页、石河子大学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误解,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石河子大学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具体招聘岗位问题请咨询各单位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其他问题联系电话:0993-2058036
附件:
石河子大学
2024年10月22日
原标题:石河子大学2025年第一阶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zu.edu.cn/2024/1022/c3a211395/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