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以及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办理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现就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经审核确认,共有13位考生符合本次招考笔试加分条件,具体如下:
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核,确认陈慧玲等2位考生符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张弛等2位考生符合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林超凡等4位考生符合石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林孝民等2位考生符合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许巧发等2位考生符合安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陈锴润考生符合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其他招聘单位在加分申报期内没有人员申报加分。
现对上述加分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 23日至10月27日,公示名单详见《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附件)。
二、公示期间,对加分人员的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面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加分审核确认部门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泉州市教育局:0595-22781630;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95-87987377;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95-85677278;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95-86373512;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95-23260317;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0595-27396657。
三、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并核实,或在招聘后期的资格复审、档案审查等环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加分或聘用资格。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10月23日
原标题: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https://rsj.quanzhou.gov.cn/zwgk/zxdt/syzk/202410/t20241023_3097131.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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