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
400-900-8885

2024年蚌埠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34人公告

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4〕24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蚌埠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34人,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底前培训合格的。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岗位隶属的主管部门于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09:00-11:30和14:30-17:00分别前往怀远县卫健委组织人事股(怀远县引凤街道乳泉大道与卞和路交口怀远县卫健委516室)和固镇县卫健委人事股(固镇县谷阳镇投资大厦13楼)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2024年度蚌埠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笔试。

2.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缴费并发放笔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3.开考比例。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11月11日09:00-11:00至怀远县卫健委组织人事股改报其他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改报。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二)笔试

考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专业知识内容为生理、解剖、卫生法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文字表达等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处理及潜能等。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后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怀远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工作纪律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蚌埠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10982(蚌埠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32033(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

2024年蚌埠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024年蚌埠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报名表.docx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原标题:2024年蚌埠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jw.bengbu.gov.cn/xwdt/tzgg/14081953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