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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总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9人】

根据宜丰县总医院运行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乡镇(场)分院公开选调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岗位需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单位及岗位与人数

1.县人民医院分院计划选调:临床医生2名、放射技师1名、检验技师1名、药师1名、病案编码员1名,共6名。

2.县中医院分院计划选调:临床医生4名、中医医生1名、麻醉医生1名、超声医生2名、护理4名、药师1名,共13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本县乡镇(场)分院在编在岗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4.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2)

以上岗位要求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四)报考专业要求

1.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

2.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3.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学位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学位证书使用。

其他涉及专业的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要求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宜丰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综合楼6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需所在乡镇分院院长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⑤2024年工资审批表复印件、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⑥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资料、证件(县级医院出具的在县级医院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⑦各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由相对应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4.报名要求:按岗位报名,同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委、派驻纪检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选调资格。

(二)领取面试准考证

时间:2025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宜丰县总医院6楼综合办公室(601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内容及加分事项

1.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加分项:①有宜丰县级医院工作经历的(要求取得本县事业编后在本县县级医院的工作经历),每年加0.2分,2分封顶(由工作的县级医院开具证明)。②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资格的:初级加2分、中级加4分、副高及以上加6分(提供资格证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加分明细应进行公示。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关岗位招聘数的,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予选调。

六、选调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选调对象,考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报考所填报志愿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方法确定先后顺序:首先原始学历高者优先,其次职称聘任高低(高者优先)、取得职称资格高低(高者优先)、资格相同以取得时间长短(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年龄大小(大者优先,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排序录取。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卫健委向县委人才办呈报请示,由县委人才办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经批准后,选调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公开选调人员职称聘任按照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宜丰县总医院 15979506012(唐泽栋)县委人才办 0795-2765339

附件: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原标题:宜丰县总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CB61S3Xk3UZGezJ_8Kj4g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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