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前身是1985年建立的龙塘山省级自然保护区,1998年8月经国务院(国函【1998】68号)批准晋升为自然保护区,1999年11月保护区管理局挂牌成立。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区级。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调查自然资源,组织环境监测,保护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集科研监测、资源保护、科普宣教、社区共建于一体。单位办公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1个,共1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在2025年4月8日前取得。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本人签字的《2025年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的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以上材料以PDF扫描件形式打包压缩后(邮件主题名:姓名+岗位),一并报送至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邮箱:qlfglj123456@163.com。
4.注意事项:通过邮箱方式报名后,请即时电话联系确认(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5.资格初审: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应聘人员。
6.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考试直接采取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学术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岗位认知、专业能力、学术水平、沟通协调能力等,经综合评价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由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并具体实施。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名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了解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未能在2025年0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事业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相关要求均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linan.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有关本次招聘具体问题,请向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公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71-63669632。
监督电话:0571-6366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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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原标题:2025年浙江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jrc.com/#/zxDetail?noticeTypeId=10002¬iceId=40000000000001279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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